红字小说>青春都市>SQ地下偶像 > 25 峡谷偶遇
    这两天,只要马商宏闭上眼睛,脑海里会自动浮现出丸子的那些出圈画面。他不明白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这个节目和经纪人为什么会同意用这种录制内容?SQ的其他综艺节目也是这样「真枪实弹」的肉搏,然后再剪辑其中不太重要的部分播放给粉丝看吗?这样的事情是一贯如此还是仅此一次?如果是意外,发生的原因是什么?丸子的行为违反到队内规定了吗?

    一个接着一个的问题不停地往外冒,烦躁的情绪夹杂着无处宣泄的愤怒与背叛感,一个女孩子为什么如此的不自爱,非要在那么多人面前做?自己这个官方认证的VIP会员还被蒙在鼓里,运营明知道丸子有此举措还瞒得滴水不漏。要不是有路人爆料,我们这些真正花钱的粉丝都不知道自己喜欢的偶像竟然是这种随便在大街上就发情的人,这不是欺负老实人么?怎么这个社会对老实人就那么不友好呢?

    SQ方眼见事态压不下去,只能出来公关,总结一下就是:

    拍摄外景那天,节目组的两位工作人员在店内安装了隐形摄像头后,擅自离开拍摄场地,对此事负主要责任,现已辞退。

    新人助理当日未及时核实拍摄内容,因其他公事离开,导致艺人被单独滞留现场,已做停职处分。

    艺人丸子因缺乏自制力,做出有损团队形象的行为,将暂停一切活动,反思己过。

    这一波操作下来,官博下面又炸开了锅,许多唯粉,团粉,队友粉,对家粉,路人粉,真爱粉,大腿粉,以及单纯想发表看法的路人甲乙丙丁统统现身说教。

    「偶像不是人吗?偶像不能有七情六欲吗?偶像就不能满足自己的生理需求吗?被节目组要求禁欲21天后还被独自留在情趣店里,这操作不是故意诱导犯罪又是什么?」

    「我花钱给丸子投票为的是能看到她有更多的活动,你们公司既然已经收了钱,就得办事。不然就先把丸粉打投的钱都退回来。」

    「赶紧滚,别连累队友。」

    「请问做爱犯法吗?那家店每周都有这种公开表演,都开了快十年了,不也经营得好好的么?你SQ只有恋爱禁止条例,哪里写着禁止做爱了?丸子既没犯法,也没违反队内规定,凭什么被封杀?」

    「粉丝都疯了吗?作为偶像不就是贩卖梦想,当粉丝的虚假女友么?你女友跟野男人在外面给你戴帽子都能忍?暂停活动的处分都算轻了,应该直接退队!」

    「路人不懂就闭嘴,SQ这两个字母就是色情的缩写,你在这找什么清纯玉女呢,这只有淫娃欲女!哪个粉丝不是看着她们撸过来的?照你这么说那苍老师,小泽老师都是你女友呗?」

    「那些已经公开恋情或者结婚了都艺人就都搞柏拉图式吗?他们的粉丝都可以接受,我们有什么不能接受的。只是挨炮而已,大清早亡了,还值得这么小题大做?」

    「演员是演员,偶像是偶像,怎么能相提并论?」

    「偶像是偶像,地下偶像是地下偶像,SQ是SQ,怎可混为一谈?」

    「不管是地上还是地下,就算是糊穿地心的偶像也该有最基本的职业操守,私下再怎么约都是你自己的事,被那么多人拍到放在网上,还做成节目放出来,真是不把粉丝放在眼里了。」

    ……

    看着热闹非凡的官博和留言板,马商宏感觉大家说得都有道理,不同立场的人自然有不同见解,不管前面的人说什么,后面的留言总能找出反面例子。而自己作为一个粉丝到底有没有资格对偶像的私生活指手画脚,似乎是一个没有标准答案的问题。刷到后面,画风渐渐变了,各位网友开始分享自己的悲惨经历: